overshare過度分享

看到一則有趣的消息, Webster’s New World College Dictionary (韋氏新世界大學生字典) 選出的 2008 年年度單字 “overshare”, 字面上的意義就是該意思, “過度分享”.

先來看一篇對應的報導: http://www.managertoday.com.tw/?mod=locality&func=view&id=1636

到底過度分享會有什麼問題, 其實早在 blog / vlog 之前, 各式各樣的網站及網路資訊, 早已曝露過多的資訊在公開的場合了. 只是在 blog / vlog 這種型式的呈現方式及上稿方式, 更易於去分享這些資訊. 使用者往往不會注意太多, 有時就會造成一些很囧的狀況.

曾經有趣到什麼樣子呢? 有個案例是這樣的, 有個女孩子發現他男朋友劈腿, 雖然保證不再犯, 但經由某大”有名”網站的相簿分享, 這個女孩子發現, 他男朋友還是有和 “她” 一起出去玩, 當下整個傻眼. 呃… 這算過度分享的囧況嗎?

雖然只是一個案例, 我們思考看看, 若是其他更嚴重的問題呢? 像是犯罪, 商業機密, 非法使用, 濫用, 更不用說版權, 侵權等問題, 過度分享是一個還蠻值得思考的問題呢.

後來的 facebook, friendster 等 “交友” 網站已經相當著重這些問題的狀況, 以仿真實社會的交友方式來做出線上交友的概念, 較為確保一些隱私及降低過度分享的問題. 不過會將這些自己的美麗倩影或是影音片段放在網路上供大家看, 某種程度上來說, 應該也是想要展現自己, 表現自己, 只是透過 internet 這樣方便的工具, 更容易達到這點, 不過, 過度的分享會有蠻有的風險, 但倒也不是說不好或是要限制, 而是得仔細思考分享的對象及目的. 相信你總不會喜歡在討厭的人面前跳舞吧….

雖然如此, 但也希望大家在分享的時候, 絕對要多注意不要曝露過多的個人資訊(當然, 若有特殊目的另當別論), 也要多留意自己的足跡, 站在資安及個資保護的立場, 千要要多留意啊.. 否則不是囧而已, 更嚴重的… 可能還很多很多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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